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,更好地落实各级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和要求,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措施,经研究,决定在公司内组建计划生育组织机构。
一、确定计划生育工作的主管领导为副总经理刘志洲同志。
二、设立公司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。组长由总经理助理邓桂华同志兼任,副组长由工会主席文武泉同志兼任。
三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负责处理相关日常事务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有:游学英、刘蕾、罗舜、罗建文。
四、各项目小区主任为本基层单位的计划生育责任人,同时,也是公司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常设联络员。其主要职责是,宣传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;对所有女员工的生育情况摸底调查;掌握最新动态;发放避孕药具;反映基层员工的实际需求等。
五、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暂与工会合署办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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